建设工程领域

建设工程领域

  1. 三千万工程款追索案——优先受偿权护航企业生存
    某建筑集团承接大型商业综合体施工,按期竣工交付后,发包方以资金周转为由恶意拖延结算,累计欠付工程款及违约金逾3000万元,施工单位面临材料商追债、民工讨薪的双重压力。天俊律师团队接案后,第一时间引导客户系统梳理施工合同、工程签证单、会议纪要、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据链条,精准锁定竣工验收日这一优先权起算关键节点。庭审中,我方援引《民法典》第807条,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,并针对发包方提出的质量瑕疵抗辩,以监理日志和验收签章逐一击破。法院最终全额支持工程款诉请,并确认施工方对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,保障企业核心债权安全。
  2. “黑白合同”结算僵局破局案——备案合同锁定结算依据
    某开发项目就同一工程签订两份价款不同的合同:中标备案合同价1.2亿元,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压低至9000万元。工程竣工后发包方坚持以“黑合同”结算,施工方陷入被动。天俊律师从招投标法律法规入手,论证补充协议因实质变更中标合同价款而无效,同时收集实际施工过程中按备案合同执行的会议记录、付款凭证等证据,形成完整证据链。庭审中我方指出:低价合同为规避监管变相压价,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,应属无效。法院采纳代理意见,判决以备案中标合同价作为结算依据,为客户避免损失近800万元。

  3.  工程质量缺陷责任逆转案——鉴定破局挽回企业商誉
    高档住宅小区交付一年后出现大面积地坪开裂、地下室渗水,开发商委托检测后向施工方索赔修复费用及业主赔偿合计逾千万元。天俊律师细致查阅原设计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,发现裂缝分布与结构受力薄弱区高度吻合,初步判断设计因素不可忽视。经申请司法鉴定,确认开裂主因为设计配筋不足及混凝土收缩,施工瑕疵仅属次要因素。我方同时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,向法庭阐释施工工艺合理性。最终法院采纳鉴定结论,判决施工方仅承担5%轻微管理责任,有效维护企业商誉与经营资质。

  4. 实际施工人权利突围案——穿透合同相对性追索欠款
    包工头张某挂靠某建筑公司承接厂房项目,完工后转包人失联、发包人以无直接合同关系为由拒付,数百万元民工工资悬空。天俊律师果断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,依据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》直接起诉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。同时联动劳动监察部门固定用工考勤、工资台账等关键证据,夯实实际施工人身份和欠款数额。庭审中我方指出:实际施工人制度意在保护弱势劳动者,发包人非法获益不得对抗善意施工方。法院判令发包方在欠付46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责任,张某得以兑现民工工资,案件获当地政法委关注肯定。